根据《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学院拟以自有资金(捐赠收入)150万元,增加南京海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。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财务处联系。
公示时间:2017年10月11日——2017年10月15日
联系人:马老师
联系电话:86176899
根据《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学院拟以自有资金(捐赠收入)150万元,增加南京海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。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财务处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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